4月3日9时30分左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治安卡口大队开发区中队民警还凯带领队员,在G15沈海高速开发区出口开展车辆查缉整治,在检查晋DWN9XX轿车时,发现驾驶人王某国(山西长治人)所出示的驾驶证已过期。民警通过公安平台查询王某国于2018年1月29日因吸毒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治安卡口大队快速办理该案,最终对王某国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非营运汽车行为予以1000元罚款,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据治安卡口大队办案民警了解得知,王某国的儿子王某已四年未回家了,家人甚是想念,几天前王某国接到通知,他儿子王某因网络诈骗被盐城亭湖公安分局逮捕,近期亭湖法院将开庭审理,因此4月1日和女儿、王某国的两个亲戚、聘请的律师一行五人驾车从山西长治来盐城(车辆为王某国女婿所有,五人中三人有机动车驾驶证)。
4月3日王某国一行从宾馆驾车准备到大丰荷兰花海游玩,当王某国驾车行至G15沈海高速开发区出口时,便发生了上面一幕场景。
交警提醒广大市民:不可无证开车,如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注销、暂扣、公告停止使用的等情形同样视为无证,借车给别人时,一定要确认对方有驾驶资格,相反跟别人借车时要确认行驶证、交强险是否齐全,不要因为疏忽而给自己和他人带来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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