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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给妻子发视频一个半小时后,死在了黑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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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25 10: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江苏

2018年6月的一天,自认为感冒好多天的何先生来到苏某开设的“诊所”就医,本以为再寻常不过的治疗,却让何先生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而苏某也因涉嫌非法行医罪被起诉到了昆山法院。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近日,昆山法院依法判处苏某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苏某经营的黑诊所

据何先生的妻子牟女士称,2018年6月26日的早晨,何先生说自己好像有点感冒了,身体不是很舒服,下午便去药店买了盒常用感冒药服下。次日即6月27日早晨,何先生声称虽然好多了,但还是想去医院看看,挂个水会好得快一些。到当天下午1点半的时候,她微信收到了何先生正在挂水的小视频,可没想到的是下午3点,竟收到了丈夫不幸离世的噩耗。

经查,原来,6月27日的上午,何先生先是去了昆山市某医院寻求治疗。主治医师通过检查,初步考虑病症属于扁桃体化脓,给何先生开了血常规化验和布洛芬悬混液,嘱咐他吃完布洛芬后再去抽血。过了一会,医生拿到何先生的化验单,建议其输液治疗。何先生表示身上没带多少钱,不想在医院看了,于是离开了医院。

当天下午,何先生拿着医院的化验单来到苏某开的小诊所,苏某就给何先生打上了点滴。可10分钟不到,何先生就浑身抽搐,苏某立即拔针抢救,并拨打了120,同时让诊所的其他人将一个垃圾桶里的垃圾倒在了外面的河里。最终,何先生还是经抢救无效,不幸离世。

在法庭上,苏某当庭翻供,称何先生来诊所的药是何先生自己带来的,不是诊所开的药,因此不是苏某造成何先生的死亡。这与苏某在公安机关的供述正好相反。对于诊所其他在场人的证人证言,苏某某也无力反驳。而且对于为何立即倒掉诊所内的垃圾,苏某也不能给出合理解释。

专业鉴定机构出具的报告显示,何先生“符合因输液时发生药物过敏性休克致急性呼吸、循环功能衰竭而死亡”。

最终,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苏某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自2017年12月起就开始非法行医直至被抓获,持续时间长,不应认定是偶犯,且此次非法行医造成了一人死亡,应认定其社会危害性大。最终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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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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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25 12:1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无证,谁允许开医馆的?为什么不早查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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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25 11:0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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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25 11:1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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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25 19:2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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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25 21:0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医疗纠纷不好说,有时候是用药的原因,有时候是自身的情况,所以不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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