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全体业主: 被解聘物业陕西百乐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滨海分公司,公开对抗人民法院裁定,拒不执行法院裁决,目无国法、胆大妄为、无法无天!2019 年8月16日下午在本博士苑小区各单元公开违法张贴征收下一年度(2020 )物业费通知,公开违法收取业主下一年度(2020)物业费,已涉嫌触犯刑事犯罪:刑法第313条拒不执行法院裁定罪;刑法第266条诈骗罪!业主委员会已经依法向有关职能部门及人民法院汇报,请广大业主严格执行江苏省滨海县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18)苏0922民初5895号裁定。避免个人财产遭受不法物业人员诈骗,造成经济损失;另按照滨海县物价局、滨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滨价发(2015)38号文件第27条规定:物业企业不得向装修单位和装修业主收取押金和保证金的规定。请还没有和被解聘物业陕西百乐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滨海分公司要回装修保证金的业主抓紧时间去索要回违法收取的装修保证金。请被违法物业收取超过2019年8月31日之后物业费的业主抓紧时间索要回多收取的物业费! 本公告发布后,如个别业主造成经济损失后果自负,请广大业主互相转告! 滨海县博士苑小区业主委员会 2019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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