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货车竟然装满了烟花爆竹。近日,盐城市大丰区公安局草堰交警中队在G15沈海高速白驹出口例行检查,查到一车“移动炸弹”,随后移交给草堰派出所处理。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9月3日,违法行为人已被大丰警方行政拘留12天。 
9月2日晚9点多钟,大丰公安局草堰交警中队在G15沈海高速白驹出口例行检查,这时发现一辆中型货车在行驶过程中熄火两次。“这种情况老司机是不会出现的。”民警发现该车可疑,立即示意停车接受检查。 “驾驶员头上的汗直流,而且不敢正视我们。”就在民警让驾驶员出示驾驶证、行驶证时,驾驶员的异常表现引起了民警的怀疑,“打开货厢时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原来拉了满满一车的烟花爆竹。”民警仔细检查发现,车上只有驾驶员一人,而且没有任何危险品标志,驾驶员也无法提供相关的烟花爆竹的运输资质。 
随后,交警中队依法扣留货车和车上的烟花爆竹,并移交辖区派出所处理。经民警突审,驾驶员曹某是东台人,他知道贩卖烟花炮竹利润比较大,经常从南通一家批发部购买后,夜里偷偷运到兴化一带销售。 “曹某也知道烟花炮竹需要危险品运输许可证,自己也曾想办,但因曹某的资质不够也就一直没办到。”办案民警告诉现代快报记者,在2017年和2019年5月,曹某曾被东台公安机关行政拘留过。9月2日,曹某又在南通购进烟花爆竹166箱,准备晚上运往兴化销售,结果被大丰警方查获。 “这一车的烟花爆竹就像是一车的移动炸弹,如果发生爆炸,方圆2公里左右都会受到影响,非常危险,好在及时发现,消除了安全隐患。”据民警介绍,近日曹某明知自己在无《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的情况下,仍然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进行贩卖,被大丰警方依法行政拘留12日,并收缴所有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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