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晚上11点45分左右,徐州云龙交警大队四中队民警在黄山大道与德政路交叉口附近执勤时,发现一辆教练车迎面行驶过来。民警觉得教练车在这个时间段行驶在路上很可疑,于是将该车拦下进行检查。
△ 男子醉酒驾驶教练车被查
经呼气式酒精检测,该驾驶员体内每百毫升血液里酒精含量为88毫克,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5 月 19 日,据血液检测报告显示,驾驶员叶某的身体里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 155.5 毫克,属于醉酒驾驶。
经了解,驾驶员叶某是因为当晚上与妻子发生争执,怄气喝了一杯酒后就驾车出去了,想着被交警查到,还能躲两天清静清静。
由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中机动车类型术语定义中的“机动车使用性质细类表”的规定,教练车属于营运车辆。所以,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通讯员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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