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Apple2 于 2018-3-7 17:50 编辑
今早(3月7日),小编接到网友爆料,在滨海宾馆东侧,肯德基对面,拍到这样一张图......
据了解,城管执法车上的电瓶车,一律是不规范停放的电瓶车。很多网友表示,对电瓶车的停放规定,不是很了解,对此,小编特地为大家找来了“《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的相关规定
《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
公安部下发的通知中,除了对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做出规定外,还对落实停放充电管理责任及违法通知规定行为的处罚等做出了相关规定:
落实停放充电管理责任
对于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主管单位的住宅小区、楼院,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应当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
对管理区域内电动车停放、充电实施消防安全管理;
对于没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主管单位的,辖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指导帮助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确定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
有条件的住宅小区、楼院,应当结合实际设置电动车集中停放及充电场所。
严厉查处违规停放充电行为
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立即组织对住宅小区、楼院开展电动车停放和充电专项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对检查发现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的,应当制止并组织清理;
对拒不清理的,要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报告;
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构成违反消防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
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提醒滨海各位电动车主,千万别在楼梯间、过道乱停车,更不要随便充电!不要因为图一时方便,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后悔都来不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