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8日,在广大女性同胞欢度节日之际,有一名女性却遭遇了家暴。
事情是这样的,3月8日凌晨3时许,一名身穿睡衣的女子跑进云南昌宁县勐统派出所,哭着向值班民警说道:“我老公刚才动手打我,我跑出来了,现在不敢回去,请你们帮帮我。”
经现场了解得知:暂住昌宁县勐统镇的杨某某(34岁,更戛乡人)在三八妇女节之际用手机发给妻子王某某一个1毛钱的红包,并祝妻子节日快乐。后王某某将收到杨某某1毛钱红包的事告知了别人,因此,杨某某便觉得妻子王某某不明事理,在外人面前不给自己面子,心情比较烦躁。
当日,杨某某酒后与妻子王某某发生争吵,便用拳头殴打了妻子,造成王某某右眼及双手受伤。
对杨某某的这种行为,民警当场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且杨某某也表示不会再打妻子,民警随即让双方于杨某某酒醒后到派出所处理。
在民警的见证下,杨某某承认了自己曾经打妻子的错误行为,并向妻子道歉,在取得王女士谅解的基础上,勐统派出所于3月8日向杨某某开具了《家庭暴力告诫书》,杨某某当场签字,并表示再也不会殴打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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