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微信群传播枪决“爆头”暴恐音视频,盐城男子江某被常州武进警方依法行政拘留10天。现代快报记者从武进警方获悉,这也是今年以来武进警方办理的第一起传播暴恐音视频案件。 
△江某接受警方调查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7月22日,武进警方接上级公安机关核查线索,称有人在微信群中传播暴恐视频。接报后,武进警方按照“净网2019”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立即组织网安、情报、属地派出所等相关警种开展合成作战。经摸排核查,锁定该视频传播者为盐城籍江某,是武进某创业港维护网站运营的工作人员。7月23日,武进警方成功找到江某,并将其传唤到所询问。 
△江某在微信群里发布传播暴恐音视频 据悉,7月15日晚十一点左右,江某在一微信群中看到一时长为1分10秒的枪决“爆头”暴恐视频,场面极其血腥、暴力。感觉新鲜刺激,江某便想着要和人“分享”,遂同一时间把视频转发到另一微信群,引来了群内十多人的回复。江某称,最开始看到视频的微信群,里面的视频现在找不到了,可能是被人撤回了。 经过民警的批评教育,江某认识到自己错误,保证今后不再传播暴恐音视频。武进警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条第二项之规定,依法对江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 什么是“暴恐音视频”?据民警介绍,“暴恐音视频”,是“暴力恐怖音视频”之简称,是指以声音、图像或者声音与图像组合之形式再现暴力恐怖与宗教极端等内容的录音带、录像带或者其他存储载体。 警方提醒,暴恐音视频是暴恐案件发生的重要诱因,特别是在互联网高速发展的今天,暴恐音视频通过网络传播,速度快、范围广、方式隐蔽,对社会稳定的危害和影响非常大。广大网民切勿有意或因好奇心作祟,制作、传播或非法持有暴恐音视频,一经发现和查实,警方将依法打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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