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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通告!滨海进一步规范县城区农批农贸市场经营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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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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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4-30 07:0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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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县城区农批农贸市场经营秩序的通告


为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改善市容市貌,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实现“三城同创”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进一步规范县城区农批农贸市场经营秩序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坚决按照县城商业网点规划和农贸市场建设标准,对县域农批农贸市场坚持一次性规划、分步实施,对不符合标准的予以改造、升级,严格按照市场规范化标准进行建设管理。

二、坚决查处县城区农批农贸市场内及周边占道、露天经营、违章搭建、乱堆乱占、随意停车等行为,严禁随意摆摊设点,引导经营户划行归市,持证照经营,引导消费者规范停车。

三、规范县城区水产品批发经营行为,对占场经营的予以坚决取缔,将水产批发业务及经营户引导至滨海县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从事水产品批发。

四、加强对农产品市场秩序的规范和引导。各乡镇组织专职人员负责与当地经纪人和种植户沟通协调,积极引导基地生产与市场相衔接。以滨海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建成开业为契机,创新经营机制,有效组织市场经纪人、专业大户,带领种植户,将自产自销的农副产品品牌化,提高农产品价值。

五、自2020年7月10日起,对向阳大道、育才支路、景湖路等城市道路严格实行重中型黄牌货车交通管制措施。

六、请广大市民、经营户自觉维护农贸市场及周边经营环境秩序,对违反本通告规定,拒不规范经营或妨碍执行公务、聚众闹事的,县城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局、县公安局等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罚,依法打击。

特此通告。
2020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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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的事情,和我们乡镇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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