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公示了最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滨海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滨征补安置〔2025〕16号
(本公告为第1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依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现将滨拟征告〔2024〕43号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坎北街道新区居委会港北组、港东组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土地现状 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本次拟征收土地现状如下: 1. 拟征收坎北街道新区居委会港北组集体所有土地0.1812公顷,其中农用地0.1812公顷(含耕地0.1749公顷); 2. 拟征收坎北街道新区居委会港东组集体所有土地0.3096公顷,其中农用地0.3096公顷(含耕地0.2987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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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县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3日
滨海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滨征补安置〔2025〕17号
(本公告为第1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依据滨拟征告〔2024〕58号开展的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现将拟订的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坎北街道环城居委会村集体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土地现状 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本次拟征收土地现状如下: 1.拟征收坎北街道环城居委会村集体所有土地0.1341公顷,其中农用地0.1283公顷(含耕地0.0459公顷),建设用地0.0058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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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县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3日
滨海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滨征补安置〔2025〕8号 (本公告为第1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依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现将滨拟征告〔2024〕20号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滨海县东坎街道东三村三尖组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土地现状 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本次拟征收土地现状如下: 拟征收滨海县东坎街道东三村三尖组集体所有土地10.0470公顷,其中农用地9.9395公顷(含耕地8.3118公顷),建设用地0.1075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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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2日
滨海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滨征补安置〔2025〕9号 (本公告为第1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依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现将滨拟征告〔2024〕21号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滨海县东坎街道东三村三尖组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土地现状 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本次拟征收土地现状如下: 1. 拟征收滨海县东坎街道东三村三尖组集体所有土地6.5592公顷,其中农用地9.9395公顷(含耕地8.3118公顷),建设用地0.1564公顷,未利用地0.0082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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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2日
滨海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滨征补安置〔2025〕10号 (本公告为第1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依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现将滨拟征告〔2024〕23号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滨海县东坎街道东园居委会、东园居委会四组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土地现状 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本次拟征收土地现状如下: 1. 拟征收滨海县东坎街道东园居委会集体所有土地0.0013公顷,其中农用地0.0013公顷(含耕地0公顷); 2. 拟征收滨海县东坎街道东园居委会四组集体所有土地6.9362公顷,其中农用地6.9353公顷(含耕地6.3847公顷),建设用地0.0009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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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2日
滨海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滨征补安置〔2025〕11号 (本公告为第1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依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现将滨拟征告〔2024〕52号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滨海县东坎街道广垛村一组、广垛村二组、东三村杨庄组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土地现状 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本次拟征收土地现状如下: 1. 拟征收滨海县东坎街道东三村杨庄组集体所有土地0.0038公顷,其中农用地0.0038公顷(含耕地0公顷); 2. 拟征收滨海县东坎街道广垛村一组、二组集体所有土地0.0642公顷,其中农用地0.0642公顷(含耕地0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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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2日
滨海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滨征补安置〔2025〕12号 (本公告为第1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依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现将滨拟征告〔2024〕53号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滨海县东坎街道东园居委会四组、东三村东丰组、东三村头庄组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土地现状 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本次拟征收土地现状如下: 1. 拟征收滨海县东坎街道东园居委会四组集体所有土地5.0368公顷,其中农用地5.0368公顷(含耕地4.8982公顷); 2. 拟征收滨海县东坎街道东三村东丰组集体所有土地1.6712公顷,其中农用地1.6712公顷(含耕地1.2926公顷); 3. 拟征收滨海县东坎街道东三村头庄组集体所有土地0.0048公顷,其中农用地0.0048公顷(含耕地0.0014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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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2日
滨海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滨征补安置〔2025〕13号 (本公告为第1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依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现将滨拟征告〔2024〕54号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滨海县东坎街道东园居委会四组、东三村东丰组、东三村头庄组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土地现状 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本次拟征收土地现状如下: 1. 拟征收滨海县东坎街道东园居委会四组集体所有土地0.4365公顷,其中农用地0.4365公顷(含耕地0.4091公顷); 2. 拟征收滨海县东坎街道东三村东丰组集体所有土地0.9920公顷,其中农用地0.9920公顷(含耕地0.9237公顷); 3. 拟征收滨海县东坎街道东三村头庄组集体所有土地5.0907公顷,其中农用地5.0893公顷(含耕地3.7601公顷),建设用地0.0014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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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2日
滨海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滨征补安置〔2025〕14号 (本公告为第1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依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现将滨拟征告〔2024〕55号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滨海县东坎街道东园居委会四组、东三村东丰组、东三村头庄组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土地现状 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本次拟征收土地现状如下: 1. 拟征收滨海县东坎街道东园居委会四组集体所有土地2.7151公顷,其中农用地2.5327公顷(含耕地2.1076公顷),建设用地0.1824公顷; 2. 拟征收滨海县东坎街道东三村东丰组集体所有土地0.0244公顷,其中农用地0.0244公顷(含耕地0.0019公顷); 3. 拟征收滨海县东坎街道东三村头庄组集体所有土地4.8972公顷,其中农用地4.8972公顷(含耕地3.9992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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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2日
滨海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滨征补安置〔2025〕15号 (本公告为第1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依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现将滨拟征告〔2024〕56号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滨海县东坎街道东三村、东三村头庄组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土地现状 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本次拟征收土地现状如下: 1. 拟征收滨海县东坎街道东三村集体所有土地0.1890公顷,其中农用地0.1890公顷(含耕地0.1871公顷); 2. 拟征收滨海县东坎街道东三村头庄组集体所有土地5.5206公顷,其中农用地5.5206公顷(含耕地5.3390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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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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