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对毒品犯罪打击力度,提高群众自觉抵制毒品意识,在“6.26”国际禁毒日到来之际,滨海法院开展毒品犯罪案件集中宣判活动。
被告人王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被告人王某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被告人蔡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被告人陶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与原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实行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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