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住房公积金,其实大家都不是太了解,只有到真正买房的时候,才会不得不去了解这个看起来似乎有点麻烦和复杂的东西。其中大家了解的最深的就是住房公积金房贷利率是大大低于商业银行的贷款的,所以普遍的常识是住房公积金贷的越多越好,时间越长越好。 但更多的呢?恐怕很多人就不太了解了。很多人觉得我交了钱,想用的时候就可以随时用,还有的人觉得我既然没有买房的想法,也就没有必要去交住房公积金了。
今天就来科普一下, 住房公积金怎么来的? 公积金具体有什么用? 
 一、住房公积金怎么来的?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由公司部分和个人部分构成,分别占50%的比例。目前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通常由单位缴纳12%左右,个人缴纳10%左右,缴费基数为职工上一年度平均月工资。当前很多公司都是按照所在城市最低标准工资、最低缴存比例缴纳。 
 二、公积金有什么用? 
根据盐城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细则,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以下简称购建房); (二)离休、退休的; (三)出境定居的; (四)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五)无自有住房支付房租的; (六)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七)从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住房装潢的; (八)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支付物业管理费的; (九)自住住房增设电梯的; (十)本人、配偶及其具有赡养或抚养义务的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十一)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十二)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账户封存满半年的或男职工年满50周岁、女职工年满40周岁的; (十三)人民法院判决书涉及住房公积金提取。
根据盐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细则,缴存职工满足下列条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建修自住住房,并按规定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同一次购房行为只能申请一次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以家庭(含职工、配偶及未婚子女)为单位,借款人分为主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不超过两人。夫妻一方参与公积金贷款,另一方无论是否缴存住房公积金都应当作为共同借款人。夫妻一方已经办理公积金贷款,任何一方均不能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拥有公积金账户的借款人已开户满半年且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曾经在异地(外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协议或经有关部门批准建修住房的证明文件。 ●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建造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的20%。 ●借款人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 ●借款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无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信用良好。 ●有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借款人不能按要求提供担保的,管理中心可拒绝贷款。 ●购买商品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和中低价商品住房,下同)的,在合同约定房屋交付日前(所购房屋为现房的,在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购房款一次性交付的,在全额付款发票开具之日起三个月之内申请;购买二手住房的,在税收缴款书(契税)开具后三个月之内申请;建修自住住房的,在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用房产作抵押,抵押人应出具能够在处分抵押物时自行安置的承诺书。不满18周岁人员的房屋不予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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