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江苏省财政厅副厅长倪国强走进《政风热线·我来帮你问厅长》全媒体直播节目。现场都关注了哪些问题?一起来看看吧:
医疗电子票据跨省报销有障碍
今年三月,江苏省财政厅发布关于我省全面启用财政机打票据和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通知。计划年底前,省级部门和市县所有非税执收部门全面覆盖非税收入电子票据。江苏省财政厅副厅长倪国强介绍,推广电子票据,意义重大。
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贯彻互联网+政务服务的需要。通过电子票据的实施可以有效的促进部门间的信息共享,打破“信息孤岛”,让群众少跑腿,让信息跑路,为广大老百姓提供更方便快捷的公共服务。
第二个有助于加强财政管理。目前电子票据全球化推进的趋势非常快,财政电子票据的改革也是势在必行,通过电子票据的运用,可以使我们财政部门更好的管理税收收入。
第三个意义主要是加强财政监督,严肃财政纪律的需要。电子票据的推广使用可以通过信息网络技术对财政票据开具的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无死角、全方位的监督。
针对有听众反映,医疗电子票据在省域之间报销存在一定障碍的问题,倪国强表示,今年8月份财政部和国家卫健委、医保局发了一个通知,要在全国开展财政电子票据的改革推进,计划到2020年底可以实现这些行业不同省份之间的信息共享,届时电子票据跨省报销的问题也可以迎刃而解。
惠农补贴被长期截留 最近,有连云港市海州区的村民反映:由财政部门发放的农业补贴,没有足额按时发放到农户手中,长期截留在街道的账户,长达6年,直到现在有人投诉举报了,事情才浮出水面。财政部门应该如何进一步监管和规范惠民补贴的发放工作?
江苏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处处长李海峰:资金长期滞留在街道账户上是不合适的,应该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及时将补贴发放的相关资料提供给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及时发放。
在这个问题上,从省财政厅的角度来讲,也在加大制度规范的力度,下一步也会及时关注此类事情,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以解决类似的事情,及时的将类似的补助资金发放到位。
局长签字竟要等一年? 南通如皋的张先生来电反映,去年7月份,公司帮如皋经济开发区一个国家级农业开发项目做了一个广告牌,总共是一万五千多块钱。这笔钱从去年年底,一直到现在还没有到位。
张先生向如皋经济开发区农工局讨要广告牌制作费,却被告知要等如皋市财政局领导签字,而这个字等了一年也没签。
来听一段记者与如皋经开区农工局工作人员的对话,感受一下这个字有多难签:
(如皋经开区农工局工作人员表示,他就这笔财政拨款联系了一年,每次得到的答复都是:等蔡局长签字就好了。可这字什么时候能签好呢?)
江苏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处处长李海峰:相关的情况我们可以再进一步的了解和核实,但就这个具体的问题来说,如果农业部门提供的相关拨款资料是完备的,是规范的,从财政部门的角度来说应该及时的将这笔钱拨付出去。
从县级的资金拨付程序,一般来讲要求首先要由个人提供相关完备的发票,一些相关的材料报到农业的主管部门,农业主管部门审核以后,也应当及时的把相关的材料报到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应当及时审核拨付。
村干部虚报5年粮食补贴款 最近,盐城滨海县五汛镇向阳村有村民反映:前几年在填报粮食补贴款时,村委会的多名村干部,采取明暗两本帐目的办法,虚报田亩数,骗取财政部门拨付的粮食补贴款。
江苏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处处长李海峰:村集体土地的补贴,发放到个人账户上去,2016年之前确确实实有这样的现象。因为当时我们的支付系统只能对发放到个人的卡上去,当时的系统还不能发放到对公账户,2017年以后我们完善了系统,而且明确了这部分资金直接拨付到对公账户上,我们也加大了这一块的规范和监管力度。
对于财政部门来讲,针对类似情况,首先有责任要把这个事情通过公开公示的方式说清楚,如果确确实实存在违规的现象,应该加强监督检查查处的力度,有违规的问题可以提醒相关部门进行后续的追责。
散户养猪,财政有无补助? 邳州的毛先生来电咨询:我是邳州市赵墩镇闫家村的一个村民,今年养了十几头母猪,现在养猪的成本比较高,一头能繁母猪要七八千元,养猪负担比较重,我想问一下,特别是散农户养猪有什么补助政策吗?
江苏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处处长李海峰:对生猪的稳产保供层面,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都是非常重视的,省财政厅按照要求,一方面加大补助资金的安排,今年已经下发了专项资金3.96亿元,同时出台了一揽子的相关政策。
我举几个例子,比如说贷款的贴息,我们对种猪场和规模猪场,以及应用于生猪生产方面,我们进行了贴息政策,我们将能繁母猪的补贴额提高到了1500元。
另外对非洲猪瘟捕杀也有相关的补助,还有对这种猪场加大防疫保护相关的设施,一些相关的建设,类似的运输车辆洗消和无害化处理等等,也有相关的补助政策。具体的可以打电话咨询当地的财政部门、主管部门,结合当地的情况进行了解。
省级专项奖补资金遭遇地方拖延不付 有市民反映,自己经营了一家网络科技公司,2016年省财政厅和省发改委为公司的一个项目审批了35万元的扶持资金,但是领取这笔资金时,却遭遇拖延不付,地方财政甚至告知,这个钱“两年单位不使用,收回统筹了”。
江苏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处长周鳌梁:这是一项专项资金,肯定要专款专用。地方财政说两年单位不使用给予统筹了,这个说法是不正确的。按照国务院的文件是两年不使用的资金,而这个钱你没有拨给单位,单位没拿到这个钱,也就不存在单位不使用的问题,按道理你就不能统筹。
丰县的几个主管部门应该密切配合,为企业发展做好服务工作,省级的专项资金下达以后,及时的按照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到企业去了解情况。
如果项目真是完成了,就应该及时拨付资金,而不应该采取多种理由拖延不付,甚至统筹使用,这是不符合现有相关规定的。
如何防止类似事情再次发生?
周鳌梁表示,省财政也在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一方面强化监管部门的职责,第二个方面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培训。地方财政部门拿到这个钱他有可能不知道,流程上面不一定太清晰,我们下一步还要加强这方面的培训,让大家知道专项资金的用途,能够为企业服务。
财政资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一分一厘要用在刀刃上, 要花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要让老百姓放心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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