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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醉驾政府发函要求免除刑责?当地回应:公函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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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0 16:5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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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可以给法院发公函要求免除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么?”近日,河北磁县人民法院发布的一份判决书引发了网友热议。判决书中称,当地一名人大代表在醉驾后,被检察院指控涉嫌危险驾驶罪,在法院审理过程中,邯郸台城乡委员会、人民政府向磁县人民法院提交了要求对被告人郭某某免于刑事处罚的公函。”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犯危险驾驶罪,免于刑事处罚。对此,有网友提出质疑,认为当地政府向法院开具免刑责的公函存在干预司法的嫌疑。台城乡人民政府工作人员表示,公函被法院采纳说明公函合法。办理本案的审判员则告诉北青报记者,案件是依法依程序进行的。律师表示,法院应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的干涉,行政机关也无权向法院发送这种公函。

评论:醉驾免刑的做法是不恰当的,为破坏法律严肃性的犯罪嫌疑人开脱,使用政府公函形式,让老百姓感受到的只能是不公不正,受损的是谁?正是有了中国法学会李仕春醉驾逃脱被惩罚的先例,这些嫌疑人才会越来越多的照样避开惩罚!


本文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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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1 09:0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人情社会,只要不是爆炸性捂不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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