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禁在公路上打谷晒场的通告
今年三夏农忙季节即将来临,为杜绝在公路上打谷晒场现象的发生,确保公路安全、完好、畅通,着力实现路域环境美化洁化的整治目标,巩固近年来我县公路禁晒活动的治理成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和《江苏省公路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特就开展禁止在公路上打谷晒场整治活动通告如下:
一、全县公路沿线广大群众要进一步增强公路法律法规意识,充分认清在公路上打谷晒场对交通安全与粮食污染等带来的危害性,提高遵纪守法自觉性,保障公路安全畅通。
二、三夏期间公安交警和公路路政部门将依法持续加大对境内公路的巡查力度,对在公路上的打谷晒场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三、凡在公路上进行打谷晒场的,公安交警和公路路政部门有权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可处以500元至5000元的罚款。对不听劝告的,将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清除。
四、对因打谷晒场造成交通事故的,公安部门将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赔偿责任。对妨碍交通、拒不服从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的相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滨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滨海县公路管理站 二○一九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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