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法院在办理胡某某、高某分别申请执行李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执行局法官曾向被执行人李某某邮寄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被执行人李某某在收到法律文书后,不但没有履行法律义务,还拒绝向法院申报财产。12月4日早上6点左右,执行局法官接到申请人电话,称被执行人李某某在家。执行法官得知此消息后,放下刚准备吃的早饭,立马请求执行指挥中心指派1名法官助理和2名法警前往被执行人李某某家中。见到被执行人李某某后,在执行法官表明身份并说明来意以后,被执行人李某某露出不屑表情,“我不就是欠点钱吗,你们至于吗?我又不是不还”,态度十分嚣张。在执行法官在出示搜查证后对被执行人李某某家中进行搜查无果。此时,心细的执行法官发现被执行人李某某手上带有一枚黄金手镯和一枚金戒指,遂决定对该对黄金首饰进行扣押,并以拒不向人民法院申报财产为由先进行拘传。 拘传至法院后,因该首饰无法从其手上取下,执行法官联系一家黄金首饰店,请专业人员通过专业工具取下,得知该对首饰市面价值约一万多,因金额较大,遂层报至院长,经院长批准,决定对被执行人李某某当场进行司法拘留。 当被执行人李某某手上的金手镯被取下换上冰冷的手铐的一瞬间,旁边围观的群众说了句“让她欠钱不换,金手镯换银手镯啦”。 李某某因拒不向人民法院申报财产、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滨海县人民法院作出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决定,移送盐城市女子看守所。在被执行人李某某收到《司法拘留决定书》的一刻,留下后悔的眼泪,悔不当初。据悉,12月5号上午被执行人李某的亲朋好友已经筹齐欠款,将所欠七万余元本息一次性还清,本案现已执结。
近年来,滨海县人民法院成立执行指挥中心和执行警务110指挥中心以来,全天候安排专人值班,经常接到申请人、举报人对被执行人的举报电话,成功拘传多名被执行人,有效震慑了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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