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01月08日晚,东坎中队在滨海县东坎镇阜东路县医院门前开展“冬季攻势”酒驾查处统一行动。20点35分左右顾**驾驶苏JE1***经过该路段,执勤民警示意车辆靠边停车并接受检查。
在检查时民警发现驾驶员身上散发一股酒味,立即对顾**进行酒驾测试,经设备测试,检测结果为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52毫克,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值,民警依法扣留顾**的机动车驾驶证。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相关信息拓展 查酒驾依据的标准是:
血液中酒精含量≥20mg/100ml,为酒后驾驶;血液中酒精含量≥80mg/100ml,为醉酒驾驶。
以下数据仅供参考,前者为酒驾后者为醉驾:
啤酒 230ml(约1杯半或半瓶)、 920ml(一瓶半);
白酒 23ml(约半两白酒) 、 92ml(约2两白酒);
黄酒 76ml(约1两半)、 303ml(约六两);
红酒 91ml(约二两)、 364ml(七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