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返程高峰到来 为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全省对返程客流施行严格检疫管控措施省内各大高速道口一片忙碌返苏和进苏的车辆排成了长队关于高速路口进出有什么限制、需要什么证件、对户籍的要求等等都是大家非常关心的问题为此,苏苏特地汇总了各市在疫情防控期间对外来人员流动管控的最新规定。
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所有来苏返苏人员(特别是在1月23日后已经来到或返回江苏的人员,交通方式包括乘坐高铁、火车、私家车、飞机、轮船等。因系统刚上线,之前已经到江苏的也可以进行补填登记)请在“来苏返苏人员健康状况主动申报告知系统”主动申报,手机可关注“江苏疾控”官方微信申报,电脑上登陆系统链接为http://jscdc.weiynet.cn/index
南京 凡来自外省重点疫区特别是湖北或途经湖北的车辆和人员进入南京市,应当主动申报相关信息并配合公安、卫生部门做好检测核查、填表建档、联系回访等工作。
无锡 凡是没有本市身份证件以及未在本市办理暂住登记的人员,一律暂缓来锡。对于来自湖北、浙江、广东、河南、湖南、安徽、江西等疫情重点地区的外来务工人员,一律暂缓来锡。随后,无锡又发布了公告解读一、来自湖北、浙江、广东、河南、湖南、安徽、江西7个省份的人员,一律劝返。 二、非上述7省人员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入锡: 1、有本市身份证件或在本市有暂住登记,并被列入通过复工防控措施核查的企业名单的外来务工人员,在“返锡通”上申报成功,经验证通过的; 2、在锡自有住房的(提供房产证或查验房产信息)。 与上述两类人员同车同行的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等)。 三、外国人、港澳台居民持有效证件,并列入通过复工防控措施核查的企业名单的,且14天内未有上述7省旅居史、接触史的,可入锡。
无锡发布 徐州 所有湖北、浙江温州等疫情重点地区的外来务工人员疫情解除前不得来徐;其他地区外来务工人员建议暂缓来徐。常州近14天内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的常州市居民和外来人员,须在返常后1小时内主动向居住地村、社区和单位报告;不主动申报、拒绝接受测温和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将依法追究责任。
常州公布了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联络电话,来常人员可直接咨询,具体情况具体咨询。 疫情防控期间,交警和交通、防疫、地方政府各司其职,来常人员通道控制规定口径由指挥部答复,有需要的可以直接联系指挥部,具体情况具体咨询。
全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联络电话
溧阳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电话:87223475、87266138 金坛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电话:82888652 武进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电话:86310260 新北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电话:85158120 天宁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电话:81682337、86695282 钟楼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电话:88890511 常州经开区管委会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电话:88775756转8000
溧阳市 @溧阳人,10、11、12号通告来了!
苏州 对湖北、浙江温州和台州等重点疫情地区未返苏人员一律进行有效劝阻,不得在疫情响应解除前返苏。 姑苏区 重要通知!姑苏区居民外出必须携带证件!高新区 苏州高新区第6号通告相城区、苏州园区 再加强!园区、相城发布紧急通知!吴中区 关于延迟疫情重点地区有关人员返回吴中的通告吴江区 往来车辆人员核查登记!吴江发布“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小区管理”的通告太仓市 太仓市关于加强人员防控工作的通告张家港市 第4号通告昆山市 昆山市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实行疫情防控“九个一律”临时管控措施的通告(第2号)
南通来南通人员可通过微信登录“南通百通”微信公众号中“微出行” 菜单,点击“来通登记”功能,进入来通人员信息登记系统,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信息及出行方式等,提交成功后保存自带二维码截图。
连云港在进入连云港市的公路、铁路、机场、码头等交通口岸和道口,设立健康观察点(留验站),对所有进连人员全面开展体温检测和信息登记工作。 淮安凡进入淮安的外省籍人员以及去省外后返淮的人员,全面实行健康状况主动申报制度。
盐城在卡口点发现从疫情重点地区来盐的车辆和人员一律进行劝返,不得进入我市境内;对前期已进入我市境内并滞留的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由居住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带回,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如在卡口点发现盐城籍驾乘人员使用疫情重点地区车辆的,由居住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落实隔离措施。
扬州凡是没有本市[含各县(市、区)、功能区]居民身份证、不动产权证的人员,一律暂缓来扬;对于来自湖北、浙江、广东、河南、湖南、安徽、江西等疫情重点地区的外来务工人员,一律暂缓来扬。
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 外来人员流动管控的通告 扬控发〔2020〕69号
为切实保障居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坚决防止疫情在扬州蔓延扩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扬控发〔2020〕49号)等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外来人员流动管控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是没有本市[含各县(市、区)、功能区]居民身份证、不动产权证的人员,一律暂缓来扬;
二、本市企业在落实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复工相关规程的基础上,应严格确定返工人员,原则上使用本地员工,外来务工人员暂缓来扬。部分特殊岗位确需外地员工(不含疫情重点地区)返扬复工的,企业须督促员工登录“在扬人员健康动态观察系统”登记返扬信息,并严格落实到扬后14天隔离措施。返扬人员在进入扬州境内高速公路、国省道、机场、车站、社区等防疫检查点时,须主动出示身份证及信息登记“二维码”等凭证,经身份验证、信息核验、体温检测正常后方可通过;
三、对于来自湖北、浙江、广东、河南、湖南、安徽、江西等疫情重点地区的外来务工人员,一律暂缓来扬。
上述人员擅自来扬的,一律劝返;不听劝返的一律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服务电话:12345、0514- 87011016、0514-87868132。
扬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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