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县“暖企惠民”政策,做好餐饮服务行业补贴发放工作,现就相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发放对象:全县范围内正在经营的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发证日期:2020年2月20日前)。 二、发放标准: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备注的餐饮服务经营者类型,大型及以上餐饮单位、中型餐饮单位、小型餐饮单位和微型餐饮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补贴0.8万元、0.4万元、0.1万元、0.06万元。 三、发放程序: 1、个体经营者持本人身份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 滨海农商银行卡号,到辖区分局进行申报登记;法人的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单位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单位银行账号到辖区分局进行申报登记。2、分局对申报登记的经营者进行核实,符合发放条件的上报县局,由县局进行打卡发放。 四、申报登记时间:2020年3月5日至3月31日。逾期不申报登记的,视为放弃。 五、联系方式: 城中分局 89186315 、城南分局84225315 、开发区分局 89198001、五汛分局 84552279、正红分局 18961992786、陈涛分局 84804688、界牌分局 84341006、八滩分局 84882345、滨淮分局 84665315。 滨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0二0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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