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回大地,万物复苏。也是野生鱼类繁殖的关键时序。为保护生态安全,国家早出台了严禁非法捕捞的相关法令,但一些人出于利益驱使,依然会选择顶风作案,甚至使用国家严令禁止的手段实施捕捞,对野生鱼类的生存造成极大威胁。近日,滨海县公安局头罾边防派出所就快速查处一起在禁渔期非法电鱼的案件。
滨海县滨淮镇的男子周某,原在园区化工企业上班,由于企业转型停产,加之疫情期间出行受限,一直待在家中。3月10日下午,实在觉得无聊的他突发奇想,想着自制工具麻鱼取乐。动手能力较强的周某说干就干,立刻就用家里的旧电瓶、竹竿、网兜,做了一个简易的麻鱼器,他将电瓶背在身上,把电线连上电瓶和网兜,在自己家附近的河塘里麻鱼。就在他得意于自己麻到鱼时,被巡逻到此的头罾边防派出所民警当场查获。 事后周某交代,民警来之前他已经忙乎了大半小时,只电到了2条小鲫鱼、1只草鱼,民警当即依法收缴了周某的非法捕鱼工具,并将他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到所里,民警周某进行了法制宣传,在周某意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后,民警依法对周某进行了处罚。 民警提醒:自制的“麻鱼器”属于“电捕鱼”,国家早已明令禁止。其行为对鱼类生态资源的破坏极具毁灭性,且非常危险,捕鱼者稍不留神就因为碰到水面、渔具而发生触电事故,造成伤害,甚至酿成悲剧。公安机关会坚决打击电捕鱼等破坏水生资源的违法犯罪,保护水域生态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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