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给全省排污单位发布了一封信。信中,呼吁广大企业积极办理排污许可证申领或进行排污登记,落实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根据国家部署,江苏将在4月底完成33个已核发排污许可证行业的清理整顿,9月底完成所有固定污染源发证登记工作,实现所有行业排污许可“全覆盖”。 排污许可证是企业守法、部门执法、社会监督的重要依据。依法申领、按证排污是排污单位的法定义务。 信中要求,各单位应自觉遵守排污许可相关规定,对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确定排污许可管理类别(重点管理、简化管理、登记管理),在国家规定的时限内,登录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http://permit.mee.gov.cn),办理排污许可证申领或进行排污登记,相关指引详见《关于开展江苏省2020年排污许可证申领和排污登记工作的通告》(http://hbt.jiangsu.gov.cn/art/2020/2/10/art_1571_8966869.html)。 各单位也可拨打《通告》附件中的咨询电话向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作进一步咨询,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将全力支持企业办理排污许可证申领或进行排污登记。对于应当申领排污许可证或进行排污登记,而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的排污企业,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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