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阜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根据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204国道交通安全管理需要,经盐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批准,对204国道以下路段大型车辆限速值和测速值予以调整:
1、204国道599KM+100M,大型车辆限速和测速值由80KM/小时变更为70KM/小时;
2、204国道584KM+500M,大型车辆限速和测速值由80KM/小时变更为70KM/小时。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予以公示,所有设备将于2020年5月25日零时正式调整使用。
特此公示。 2020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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