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孟晚舟事件,映射中美贸易摩擦本质 北京时间5月28日,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高等法院就“孟晚舟案”做出裁决:该案符合“双重犯罪”的引渡标准,孟晚舟不能获释。 该结果对孟晚舟来说是相当不利的,意味着她将进入第二阶段──引渡聆讯,而自2018年12月1日被加拿大警方拘押,孟晚舟至今仍然无法回国。

“双重犯罪”成关键 是否存在“双重犯罪”是此次判决的争议焦点。所谓双重犯罪是指,需在美国、加拿大两国都被认定为犯罪,这样加拿大才可以将孟晚舟引渡至美国。 值得注意的是,美国指控孟晚舟参与和伊朗的交易、从而违反美国法律的罪名在加拿大并不成立。 孟晚舟辩护团表示,所有的指控都是基于美国对于伊朗的贸易制裁基础上产生的,没有制裁就没有后续所谓的欺诈、财务与信誉损失的风险。而加拿大在三年前就退出了对伊朗的贸易制裁,也就是说欺诈指控在加拿大根本不存在,也就不存在犯罪。 但代表美方要求引渡孟晚舟的加拿大司法部表示,美方引渡孟晚舟的直接罪名是欺诈,即孟晚舟在对汇丰银行介绍关于华为业务时,就伊朗问题作出了所谓的“虚假陈述”,而欺诈这个罪名在加拿大的法律中是存在的。所以加拿大司法部的律师认为引渡孟晚舟在法律上没有问题。 加拿大哥伦比亚省最高法院副首席法官Heather Holmes列出了对孟晚舟“双重犯罪”成立的关键信息,AMZ君在此整理了部分主要信息,供大家了解。
1.Skycom公司正在将美国制造的计算机设备销售给伊朗,而Skycom公司与华为公司关系密切。 2.汇丰银行表示,2013年8月孟晚舟与汇丰高管会面时表示,华为严格遵守美国对于伊朗贸易制裁的禁令,华为和Skycom只是普通的贸易伙伴关系,在伊朗的分公司和汇丰银行没有任何业务往来。 3.汇丰银行向华为提供了拟议的9亿美元信贷安排。大约一年后,汇丰银行与其他国际银行一起向华为提供了15亿美元的银团贷款。 4.因孟晚舟提供“虚假信息”,使汇丰银行因违反延期起诉协议(DPA)和美国贸易禁令而面临罚款和严重处罚的风险。 对华为有何影响 孟晚舟案件是美国打倒华为的战术,美国试图通过孟晚舟来制衡华为。在此期间,美国还通过发布贸易禁令,使台积电、中芯国际、华虹宏力等中外大量采用美国设备的代工厂和封测厂,需获得美国许可后才可为华为代工芯片产品,这相当于控制了华为的命脉。 目前我国在高端芯片生产上与台积电还是存在较大差距。台湾半导体制造公司台积电是全球最大的芯片制造商,几乎包揽了全球90%以上的5G芯片订单,华为很难在短期内寻找到替代厂商。 光刻机是生产制作芯片的核心设备,而不能自主生产高端光刻机,一直是我国的芯片制造领域的一大短板。高端光刻机设备制造被荷兰的ASML公司(阿斯麦公司)所垄断,而我国要想购买高端光刻机,又受制于美国(台积电和美国关系密切)。可以说美国政策的出台,对华为的打击是致命的。 5月18日,华为轮值董事长郭平公开回应说,华为强烈反对美国商务部仅针对华为的直接产品规则修改,也预计其业务将不可避免地受到影响,会尽最大努力寻找解决方案,也希望客户和供应商与华为一起尽力消除此歧视性规则带来的不利影响。 
孟晚舟事件映射中美贸易冲突 美国这次并非仅针对华为进行打击,而是对中美贸易,以及整个高新技术产业的打压。 近些年中国科技水平不断提升,产业结构已从加工业逐步转移至高新技术产业。而华为已成为全球最大的通信设备商,以及出货量排行第二的手机厂商。根据市场调查数据,华为的基站设备全球市场占有率约30%~35%,光通讯设备全球市场占有率约为40%~45%。作为一家高科技企业,华为在5G上更是拥有领先的技术优势。 这让美国产生了危机感,并发布各种禁令限制华为发展。5月15日,美国商务部首先宣布对华为及其在“实体清单”上的关联公司的临时通用许可证延长90天;不久又发布出口禁令,要求使用美国芯片制造设备的外国企业,供货之前必须先取得出口许可证。 中美贸易摩擦其实一直都在,早在2018年4月,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封杀中兴,表示美国政府在未来7年内禁止中兴通讯向美国企业购买敏感产品。5月22日继华为等68家企业被列入之后,美国在“实体清单”中增加33家中国企业和机构,奇虎360、东方网力等科技企业,这意味着这些企业将无法与美国进行任何商业交易,更多中国企业和机构进入了禁运清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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