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视频开庭的方式,对5起毒品案件中的20名被告人集中宣判,其中1人被判死刑,5人被判死缓,5人被判无期徒刑。 利用未成年人运输毒品 被告人李贵仙被判死刑 被告人李贵仙,经查,自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间,李贵仙通过他人寻找毒品交易下家,并安排他人从云南、贵州等地运输毒品至南京。尤其值得关注的是,李贵仙曾安排三名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运输毒品,情节尤其恶劣。经查,李贵仙参与贩卖、运输毒品海洛因的数量近5000克。 法院判决:被告人李贵仙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其他参与李贵仙贩卖运输毒品案的被告人,有4人被判死缓,2人被判无期,1人被判15年有期徒刑。 为购毒把妻子作“人质” 被告人彭昆被判死缓 南京中院判决的另一起毒品案件中,被告人彭昆为收购、贩卖毒品,甚至把自己的妻子交到云南毒品交易的上家手中做人质。经查,2019年7月24号,交易上家在控制了被告人彭昆的妻子后,将毒品通过快递从云南发往江苏镇江丹阳一批发超市。 7月28日,彭昆来取货时被民警当场抓获。民警从快递包裹中查获72小包甲基苯丙胺,净重1990.14克。 6月24日,南京中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彭昆死缓。 境外走私毒品境内人体藏毒 7人被判重刑 被告人高闯等7人走私贩卖运输毒品案,是典型的跨境长途贩运大宗毒品案,毒品主要来自缅甸,贩运方式涵盖飞机、铁路、汽车等交通工具,甚至包括邮寄、人体藏毒等方式,这7人中,两人获刑无期徒刑,4人获刑15年有期徒刑,1人获刑8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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