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立即注册

游客您好!登录后享受更多精彩

查看: 1467|回复: 1

入户调查,请您配合!

[复制链接]

19

主题

0

回帖

2067

积分

知县

积分
2067
发表于 2024-10-11 07: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江苏
入户调查,请您配合!
极目新闻  2024-10-10 17:53
10月10日国家统计局发布关于开展2024年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的公告


       为准确及时监测和反映我国人口发展变化情况,为党和国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人口有关政策提供基础依据,国家统计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2024年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查范围:被抽中的我国大陆地区的城镇和乡村地域。
       二、调查登记对象:抽中住房内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调查以户为单位进行,既调查家庭户,也调查集体户。
       应在户中登记的人包括:
       1.调查标准时点居住在本户的人;
       2.户口在本户,调查标准时点未居住在本户的人。
       三、调查内容: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迁移流动、工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四、调查时间:调查标准时点是2024年11月1日零时。现场工作时间是10月10日—11月30日。
       五、调查方式:由政府统计调查机构派调查员到住户家中进行登记,或由调查对象通过互联网自主填报方式进行登记。调查员入户登记时,应当出示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颁发的工作证件。
       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规定,统计调查对象应当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提供国家统计调查所需要的资料。各级政府统计机构及其统计人员,对调查对象的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及其负责人,各级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在调查工作中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调查对象阻碍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开展工作,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请社会各界特别是被抽中作为调查对象的住户,积极支持配合2024年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工作。


      (来源:国家统计局网站    编辑:盐城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市美术家协会、市教育学会、《盐阜大众报》黄海潮文艺版会员滨海退休老者 罗会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2

主题

2311

回帖

5103

积分

知府

积分
5103

活跃会员热心会员

发表于 2024-10-11 13:4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Powered by Discuz! X3.5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