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保障老百姓“米袋子”、“菜篮子”等重点食品质量安全工作,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有效防范食品安全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结合我县实际,滨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了七月份食品安全监督性抽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1号)等法律法规,现将我局此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本次监督抽检检验机构为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上海微谱检测认证有限公司、江苏华测品标检测认证技术有限公司、国检测试控股集团(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中检溯源江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本次抽检共计492批次。抽样检验不合格食品24批次,其中餐饮具4批次,食用农产品2批次,普通食品18批次。
二、部分不合格目小知识
1、亚硝酸盐亚硝酸盐广泛存在于环境中,是自然界中普遍存在的含氮化合物,水中的亚硝酸盐可由硝酸盐转化而来,水体被细菌污染后,在一定温度下细菌会释放出硝酸盐还原酶,将水中的硝酸盐还原成亚硝酸盐,能一定程度上反映水体被污染的情况。《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7)中规定,包装饮用水(矿泉水除外)中亚硝酸盐(以NO2-计)的最大限量值为0.005mg/L。其他类饮用水中亚硝酸盐检验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水体被细菌污染;也可能是消毒控制不当。
2、铜绿假单胞菌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广泛分布于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铜绿假单胞菌对于免疫力较弱的人群健康风险较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GB19298—2014)中规定,包装饮用水同一批次产品5个样品中铜绿假单胞菌均不得检出。包装饮用水中检出铜绿假单胞菌的原因,可能是源水防护不当,水体受到污染;也可能是生产过程中卫生控制不严格;还可能是包装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所致。
三、消费提示自助餐类食品消费警示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自助餐因其丰富的菜品选择和灵活的用餐方式,越来越受到消费者的喜爱。针对自助餐消费中可能忽视的问题,特发布以下消费警示:餐厅的选择
1、食品安全:在选择自助餐时,注意餐厅的食品安全等级和卫生状况。查看证照是否齐全,以及食品加工和储存是否符合卫生标准。
2、价格透明:在消费前,了解自助餐的价格构成,包括是否有额外的服务费、酒水费等,确保价格的透明性。
就餐的过程
1、适量取食:为了避免浪费,建议消费者根据自己的食量合理取食。自助餐虽然提供了丰富的选择,但过量取食不仅对身体不利,也是一种资源浪费。
2、注意食品新鲜度:在取食时,注意观察食品的颜色、气味和质地,避免食用感官异常、可能变质或不新鲜的食品。
3、食品要烤熟煮透:对于涮烤类和海鲜类自助餐,取用的食品一定要烤熟煮透之后再食用。涮锅时每次添加汤之后,待再次煮沸后再继续煮食。在吃海鲜自助餐时,要选择鲜活海鲜,一定要充分加热,可以在服务人员指导下烹煮,保证烹煮方式、时间等安全合理,防止其“外熟里生”。要谨慎食用“生食类”海鲜。
4、合理搭配、注意卫生:合理搭配膳食,注意营养均衡。切忌暴饮暴食,饱食后不宜食用冰激凌、冰水果、凉茶等,以免引起腹泻。在用餐过程中,注意个人卫生,使用公筷公勺,避免交叉感染。用餐时坚持生熟分离,防止交叉污染,夹取生鲜食材应使用专用工具,不要与进食用的筷子混用。
消费者在就餐过程中如果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及时拨打12345或者通过12315平台投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附:2024.11月合格信息表492批次.xlsx 2024.11月不合格信息表24批.xlsx 2024年12月11日来源:滨海县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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