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立即注册
游客您好!登录后享受更多精彩
1018
1030
1550
州判
2023年5月31日,生态环境执法人员根据线索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为车牌号“苏J****2”等4辆车辆分别出具了两份在用汽油车检验(测)报告,两份报告里的OBD(车载排放诊断系统)发动机控制单元CAL ID不一致,该公司的行为构成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按照《江苏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表13-1裁量标准,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400元,处罚款人民币19.5万元。
使用道具 举报
6
123
428
进士
5549
4万
9万
总督
9
1821
8338
知府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小黑屋|联系我们|新滨海论坛 苏ICP备17070616号-1 滨海聚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苏公网安备 32092202000149号
GMT+8, 2024-6-2 13:27 , Processed in 0.054758 second(s), 2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